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提高我校专业建设水平,在各学部申报的基础上,经校内专业设置专家评议,我校2021年度拟推荐申报“工程造价”、“物联网工程”和“增材制造工程”3个本科专业(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7月9日至7月16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专业申报材料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内容应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以及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者的姓名、单位若需要保密的,请在材料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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