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学校放假的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
4月5日(星期五)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为公休假。放假期间,需要补课的老师请在各学部教务办公室办理补课手续。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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