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燚伟,男,学号120206021120,系我校土木工程专业学生。该生由12级留级到14级,经过二次留级仍然有多门挂科,已无心上学。经辅导员与该生家长联系,家长同意其办理退学手续,该生于2017年3月7日递交退学申请后离校。根据《文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2017〕19号)第五十五条第七项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裴燚伟退学处理。
学校已于2018年1月18日发布《关于对裴燚伟退学处理的决定》(校学处〔2018〕4号),因学生及家长失联,此处理决定无法送达告知其本人,根据《文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2017〕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现将此决定公告于学校网站,公告期六十天。
特此公告。
文华学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