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4-04-17    作者:

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4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9 5 19 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4 5 19 日后出生)。

3. 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 35 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 20 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 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 23 年。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 2024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 2024 5 19 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 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7.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字数不超过 7000 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二、申报方式

1.系统填报:2024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 4 25 日零时至 5 19 17 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第一次申报的老师请先在系统进行注册,然后联系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核通过。

2.提交材料:以学部为单位提交纸质档申报书一式 1 份,均须用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汇总表 1 份至科技处(行政楼 A107)。同时将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 word 版及支撑材料电子档 PDF 版(申请书中列出负责人及成员的项目、成果等)发送至邮箱

568343464@qq.com

3.提交时间:因需先报送申报材料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校级截止时间为 2024 5 10 日。

三、科技处咨询联系

联系人:袁碧霞

联系电话: 027-87582661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4 4 17



联系我们

  • 投稿地址:文华学院党委宣传部  027-87599739
  • 投稿邮箱:454440506@qq.com  
  • 投稿须知:1、提交的新闻稿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对稿件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 投稿须知:2、摄影和艺术设计类配图稿件,若需图片处理请联系引航团队。
  • 投稿须知:3、首页轮播图要求图片像素1380*460以上,并保证图片质量。
  • 投稿须知:4、新闻网对来稿有修改权,公平对待每一篇投稿,以质论稿。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