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由湖北省总工会发布的“关于表彰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文华学院工会委员会喜获“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在表彰决定中,文华学院是湖北省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校。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努力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工会改革目标任务,全面履行各项职能,着力扩大组织覆盖,着力强化维权服务,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基层工会活力竞相进发,工会工作实现创新发展,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作出了积极贡献,有力助推了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省总工会决定,授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工会委员会等10个单位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示范单位称号,同时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授予俞红霞等10名个人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称号,同时授子“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授予武汉岱家山科技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会小组等97个集体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授予顾丽红等100名个人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授予吴文君等100名个人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同时,省总工会也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工会工作中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学习,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着力增“三性”,去“四化”,切实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深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锻炼成深受职工信赖的“娘家人”,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为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字编辑:邓潇)